学院各单位:
为加强实践教学工作,培养师生的创新思维,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动手能力,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,现将我院开展第四届“学生技能竞赛月(4月份)”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竞赛项目
1.项目设置。各系(院、部、校)结合专业实际,参照国家和“2016年第九届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开设赛项”(见附件2)的项目设置。每个专业可以申报1-3个竞赛项目(在校生100人以下的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竞赛项目)。
2.竞赛规程。竞赛项目要体现专业核心技术技能,竞赛要求与“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规程”相衔接,或者与国家、省行(教)指委、行业协会组织的技能竞赛项目相衔接。具体竞赛规程(或竞赛办法)由各系(院、部、校)结合专业建设和学院实际,参考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的竞赛规程和要求制定。
竞赛规程的内容一般包括竞赛项目名称、竞赛形式、参赛学生(团队)及辅导教师数量、竞赛时间及地点、竞赛内容及要求、评分细则、报名时间和方式、竞赛承办部门等。
二、时间安排
第一阶段:3月底至4月4日。学院下发文件。各系(院、部、校)认真学习文件,召开启动大会,做好赛前动员,制定竞赛规程、准备材料等工作。各系(院、部、校)结合专业实际,于4月4日前将《竞赛规程》及附件3、附件4、附件5的申请表的纸质及电子稿报教务处。然后学院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核,经批准的项目方可组织竞赛。
第二阶段:4月30日前。各系(院、部、校)组织学生进行赛前训练、预赛及决赛工作。特殊情况的决赛项目经批准可以推迟进行,但必须于6月10日前进行。教务处、实训中心、督导室等部门将参与决赛的监督工作。决赛结束后各系(院、部、校)将《2016年院级学生技能竞赛获奖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6)及竞赛精彩照片(附文字说明)报教务处。
院级决赛的优胜者可以被推荐参加省级及国家级的竞赛项目。
第三阶段:9月30日前。学院将于9月适时进行表彰。
除参加或组织省级以上的竞赛活动外,下半年一般不再举行院级技能竞赛活动,各系(院、部、校)自行举行的院级竞赛活动,学院也不再进行表彰。
三、奖项设置
专业学生在100人以下的单人竞赛项目,辅导教师限报2名,学生奖项设一等奖1个,二等奖2个,三等奖3个,优秀奖6个;初赛学生少于20人的单人竞赛项目参赛学生奖项适当减少。
专业学生在100人以上及初赛学生在50人以上的单人竞赛项目,限报辅导教师4名,学生奖项设一等奖2个,二等奖4个,三等奖6个,优秀奖10个。初赛学生少于50人的单人竞赛项目参赛学生奖项适当减少。
组队参赛的团体项目不设优秀奖,表彰团队数量参照个人奖项设置。
本次竞赛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能参加2个以下竞赛项目的辅导。
四、活动要求
1.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举办学生技能竞赛活动是学院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教务处及各系(院、部、校)务必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
2.精心组织,明确责任。教务处要切实加强对整个竞赛活动的领导、协调与指导工作,各系(院、部、校)及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。各系(院、部、校)要成立竞赛组织机构,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,指定专人负责,制定竞赛办法,周密部署,认真组织实施。
3.广泛动员,加强宣传。有关部门和各系(院、部、校)要广泛开展动员、宣传工作,要进行多层次、多形式的宣传发动,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“技能竞赛月”活动,营造一个良好的竞赛氛围。
五、其他
初中起点的学生院级技能竞赛项目,参照国家和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开设赛项设置,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参照本文件精神安排和进行。
联系人:孙媛媛、张茜。联系电话:3182177。电子邮箱:13937006196@163.com
附件:1.商丘职业技术学院“学生技能竞赛月”活动领导小组
2.2016年第九届河南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开设赛项
3.商丘职业技术学院院级学生技能竞赛申请表
4.商丘职业技术学院院级学生技能竞赛统计表
5.商丘职业技术学院院级学生技能竞赛申请汇总表
6.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院级学生技能竞赛获奖情况汇总表